没有看过一个家庭如何省吃俭用,有一餐没一餐地先让孩子吃饱之后身为父母的才吃的情况的人,就好像跟夏天的虫谈论冬天是什么样子的一样无知。
一家四口,两个孩子三餐,两个大人两餐,一天需要十块钱吧!如果有100块,那么就可以“好好地”过十天了。在今天人人高喊物价天天涨,吃不消的当儿,常人很难想象十块钱如何让四口过一天。
三十年前,物价当然都不比今天这么厉害,一盘杂饭在PJ也不过是80仙(那时不叫仙,叫做毛,所以只听到小贩说“八毛”),还有免费的中国茶供应。大二的时候,有段日子我确实非常缺钱用,思前想后,每天从十七区走路上学,三餐都选两毛半的面包,喝来自饮水机的水,当然也时常避开朋友,不跟他们到食堂或熟食摊去。换言之,生活费是一天八毛左右。当时的房租是60块,所以85块可以让我安然渡过一个月。以此类推,一人一天八毛,四个人一天是三块二,三十年后的今天翻一翻成了三倍的话,一天需要九块六。十块钱的话,还有四毛可以“储蓄”起来。(当时像我一样经历过那种日子的人为数众多,因为没有PTPTN)
挖这些往事不是要倚老卖老“炫耀”自己的“吃苦功”了得,或是借机教训生在福中不知福的草莓族、月光族、爱鲜族或哈哈族,而是不能忍受这则新闻: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莎丽扎认为,檳州民联政府每年只给乐龄人士100令吉,令她感到羞耻,並为长者感到悲哀。”
我如今就是乐龄人了,一天不必三餐,只需一餐半。物价再怎么涨,今天一个(乐龄)人还是可以用十令吉过一天。一百令吉还是可以过十天。这一百令吉不是我偷、抢、骗来的,为何要羞耻。为何要悲哀?这一百令吉就好像孩子在新年时给我的红包一样,重点在意义,不在多少。
100令吉真的还是可以令乐龄人吉吉利利的。其中道理莎丽扎就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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