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3日星期六

性骚扰1

性骚扰的定义是什么?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性骚扰指的是“用语言或行动对异性进行性暗示或性挑逗等”。
(一)
2008年底,教很多华教人士感慨万千的是陆庭瑜先生被指控对女子做出性骚扰的举动。如果我们但从事件的描述、报道、举发等方面来看,陆庭瑜先生应该是对女子做出非礼的举动才对。且看非礼的定义:
非礼,是“违背礼法,不讲礼貌;或指对人施行轻佻猥亵等无礼或违法行为(多指男子对女子)”。报章采用性骚扰而非非礼,是因为非礼的罪行比较轻吗?
(二)
陆庭瑜是华社知名人士,这位老先生捍卫华教的热心和功劳没人敢否定,但是我敢说没有人把他当“神”看待。这起事件被揭发的当儿,新纪元学院风波也纷纷扰扰了半年多。可以说这段时间造就了两个词出现的频率突然提高了不少,那就是“造神”和“神化”。很奇怪的是,我到新纪元学院,时常会看到柯嘉逊先生,然而他不像神,却更像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我相信学院的职员和学生都没有把柯嘉逊先生当作神。至于有没有人把叶新田先生当作神,我就不清楚因为我没接触过叶先生。
(三)
从柯嘉逊先生到陆庭瑜先生,我都在他们的身上看到他们对华教的努力,但是我相信没有人把他们当作神看待。然而,即使是神,如果他们犯错,为何不会被批判呢?现在是民智开发时代,《西游记》里的孙悟空连受英文教育的人都知晓,华社怎么会“迷信”神是高高在上的,是不可被批判的呢?所以,不管是不是神,我相信华社针对的是是非对错,并不会因为对方是“神”就把问题扫到地毡下。
目前他们两人也都各自被自己的言行或举止所困扰。要判断他们行为对错,我们的确只能从报道各角度来推敲,只有各方当事人或许最清楚。用“或许”因为至少有两个假设会影响我们的判断:
1.事情的发生有时候并非偶然;以及
2.各方的当事人在事发时状态如何。
(四)
回过头来谈陆庭瑜先生的事件。陆庭瑜先生当时的状态如何?被非礼的女记者当时的状态又如何呢?根据女记者的观点,陆庭瑜先生肯定有错;根据陆庭瑜先生后来的文告,陆庭瑜先生也认为自己有错。如今是女记者要不要接受陆先生的道歉,还是要控告陆先生非礼----我想,这就是整个事件的注脚。
(五)陆庭瑜先生曾经说过华人比较含蓄,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很拘谨。他鼓励老师学学西方国家老师的教法,对学生表示关切、热情。如此看法,我相信和我在教育学院看过Hyacinth Gaudart老师播话剧教学法的录像带里的镜头一样,老师是“动感”的。换言之,老师和学生的距离很近。然而,说实在的,我当时认为在马来西亚的中小学都很少老师能够办到,因为东方国家的教育制度是以“授”为主,学生是处于静态的,而且华人的文化背景和马来人的宗教意识都不允许。
当杨清龙老师还在新纪元学院中文系当系主任时,有一回我们聊起了现今学生上课的状况。杨老师很难忍受学生上两个小时的课竟然要出去(上厕所、松松骨头?)三四回,他知道自己的教法比较保守,但是他就是很怀念八九十年代他在马大中文系时学生同样上两个小时却没有一个出去“走走”。我告诉他因为我们抄笔记都来不及了,怎么有时间出去!没想到,杨老师说了一句:“如果陆老(按:即陆庭瑜先生)还年轻,让他来教,效果可能不同。”我记得陆庭瑜先生为人很喜欢给人一个热情的拥抱,就问了一句:“杨老师是指他作风较开放吗?”杨老师笑了起来:“如果是女生,恐怕会当作‘老不修’。”当年天南地北的闲聊,没想到会对上了这几年来,陆庭瑜先生的“性骚扰”的指控。这里并非要替陆庭瑜先生“减轻”他非礼女生(根据报道)的罪名,而是感慨陆庭瑜先生是否因为一直提倡(或者应该是鼓励老师们)采用西方“开放式”教法或教育制度而习以为常,最终来到了晚年时期而不能收敛热情呢?
(六)性骚扰的定义虽然有,但是要鉴定性骚扰却不容易,因为每个国家的法律对性骚扰的诠释都 不尽相同。这与Mahkota大学里某学院曾经要制定职场性骚扰条约而无法定案的窘境一样。

以上是我知道陆庭瑜先生被指控进行“性骚扰”后浮现在脑海里断断续续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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