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0日星期六

要捉小偷,必须先成为小偷

经验、认知、了解等等不需要亲身体会或有所作为才能够“知道”某个东西的本质。
当父母第一次告诉我们不可以偷东西时,我们也许会迷惑:“什么是偷?”。当父母解释偷是不经人家的同意就将东西拿走之后,我们需要到杂货店去实习实习吗?

报导说:“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警方为了对抗国内日益严重的非法赌博歪风,自设模拟赌场,更请来云顶赌场荷官提供训练,教导警员各种赌术,让他们成为赌博专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通过模拟赌场和“赌博专家课程”,将能让警员在打击非法赌博活动上,更得心应手。”

原来警察总长丹斯里依斯迈奥马11月19日在蕉赖警官训练学院,为刑事调查指
南手册、刑事调查跟进网络系统和肃赌实验室(模拟赌场)主持推介礼致词时,引用英文格言“要捉小偷,必须先成为小偷”,形容警方目前正在进行的“赌博专家课程”策略。

以此类推,以后警员一定要先卖淫,一定要去飙车,一定要掠夺财物,一定要贪赃枉法,一定要盗刷信用卡,一定要贩卖人口,一定要经营网咖,一定要当夜店的老大,一定要做大耳窿,一定要坏事干尽!否则,警员要如何称职,做个解民困,保家国的先锋呢?

照 如此再推论下去,警员往后还应该身体力行很多事以便了解“坏事的真相”,譬如吸白粉,试试没有钱买毒品的时候,会不会去干坏事。那么,往后在 对待贩毒者和吸毒者时,会很有人性地考虑他们的处境,如果能够放他们走就放他们走,因为警员已经大彻大悟贩毒者铤而走险供应毒品给吸毒者是何等伟大,也能 够知道吸毒者不吸毒又能够做什么。

1 条评论:

米磨 说...

真的莫名其妙!真的是聪明到!!!!!!
那,要降低车祸发生率,相关部门岂不是要全部去试试看撞车,再从中理解和体悟为何大马车祸率会高居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