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星期一

“尊车”是尊敬的汽车吗?


,根据许慎《说文解字》,是会意字,从酋(即酒)从寸(即手),是以手奉酒的意思。尊,古代是盛酒的器具,后来写成“樽”。
如今,尊以延伸为:
1. 地位或者辈分高的意思,如尊长。
2. 敬重之意,如尊敬。
3. 敬辞,如尊姓(大名)。
清朝谭嗣同曾说:“为学莫重于尊师。”可见,尊这个字敬意非常重,而且是对人或跟人品有关的。
现代汉语词典,在尊的词条中,例子都跟人或人品有关,如尊卑、尊称、尊崇、尊夫人、尊贵、尊号、尊驾、尊敬、尊容、尊师、尊师重道、尊师重教、尊姓大名、尊严、尊重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1748页也说明:“尊重”跟“尊敬”不同。“尊重”除含“尊敬”义外,还含有“重视”义;“尊敬”只用于人,“尊重”除用于人外,还用于某些事物,如“尊重科学”。
今天谈“尊”,因为有人提到“尊车”。据称,马来西亚华文报章广告里一些有关汽车的广告会用上“尊车”一词。也是据说----根据行文,“尊车”是你的汽车/车子的意思。目前的词典没有收录“尊车”,是否意味“尊车”不可以在“正式场合”(如考试)里应用呢?马来西亚中学中文科有应用文一项,如果学生在写应用文如草拟洗车广告时,刚好采用广告里的“尊车”这个词,老师会不会(或者该不该)扣分呢?

上述的假设其实有两个问题:1. 是否只有收录在词典里的字词(包括词条)才是规范的、可以应用的?2. “尊车”没收在词典里,是否因为它“不合规范”?
所谓规范,是一种标准,而这标准的对象是正式场合如在学校里、主持会议、广播、报章新闻等,其作用是每个人都能准确地表情达意,好好地与别人沟通,避免语言文字产生歧义。如果是在私人场合,如三五知己在嘛嘛档闲聊,你要怎么表达没有人可以干涉,因为也许你们圈子虽然用华语交谈,但是你们要如何颠覆词语的用法,那也是你们的私事。好比你对朋友说:“我买一粒小说在店书大众之前我来。”而你的朋友也明白你在说什么,那么谁管得着?然而,在正式场合就不可以,想想如果我们的语言文字可以随心所欲地创造,这种语言的法定地位何在?它能够成为“具有法律权威”的语言吗?谁肯用这种语言来制定合约呢?

因此,有权威的字典词典就负起维护语言文字法律地位的责任了。规范就如此产生以便语言文字可以更好地发展,更有效地扮演沟通的角色。

现在,回头来看“尊车”。要表示尊敬对方,把对方的东西称为“尊 + (东西)”并非不可以,因为语言是活的,规范原本就从不规范而来,不过接受某词语为规范(就是有法定地位)之前,我们须要研究这个词语值得不值得纳入规范里。有人说车是男人的第二生命,称男人所爱为“尊”是没什么大不了的;换言之,如果大家都同意把“尊”的地位降低,认为“尊”这个字并不一定要跟人品或与人的身、心有关的话,那么“尊车”是可以成立的了。可我们也要想想随之而来的问题。如果你的朋友爱狗如命,你去他家拜访,为了表示友好,跟他寒暄聊起他的爱犬时,是否得称呼一声“尊狗”或者“尊犬”?假如你女朋友的父母喜欢养猫,视猫如子女,你拜访老人家时,聊了起来谈到猫,是否该用“尊猫”呢?当然,宠物店宣传稿也得换个说法,改为“欢迎带尊狗尊猫来本一站式宠物店理发洗毛”!可以想像,从此以后,咱们必定尊来尊去,尊个不亦乐乎。

今天台湾有人认为手提袋是女人的第二生命,而手提袋在台湾也称为“包包”,简称为“包”。那么,我们可以为了表示对女人的尊敬而称她的手提袋为“尊包包”,或简称为“尊包”吗?话说有一天,香港的叶子楣和新加坡的孙燕姿两人手里各拿大小LV名牌包结伴在吉隆坡星光大道逛,经过了Mariot 酒店附近的LV女人皮袋专卖店。女售货员看到她们,连忙打哈哈:“欢迎光临!LV无所不在。我们有最好的服务人员为尊包打蜡、磨光护理。无论尊大包还是尊小包,必定让尊包满意。”你认为该女售货员的语言表现能力如何,年底该不该加薪呢?她可是一开始就尊敬到底啊!

转个弯,换个角度来分析“尊车”;它可以解读为“尊敬的汽车/车子”的意思吗?在马来西亚,据说“尊敬的”可以翻译为马来文的“yang berhormat”,那么“尊车”岂非也可以理解成“Kereta yang berhorm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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