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9日星期日

再上载一则让大家思索的评论:东方日报胡排说

自殺與他殺(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dread/2TQ601zh0VnU9h2x0K1970vp2k2p1q7B)
胡排

趙明福的命案已經從自殺和意外的臆測,轉向他殺的推理,即使是負責調查此案的雪州總警長卡立也轉變口風,不再否定他殺的可能性。

自 殺和意外的說法十分陰毒,他們實際上是在誣衊趙明福畏罪自殺和潛逃失足。反貪委員會專員阿末賽益的公開講話便有意圖將調查的方向轉到這兩方面去。所謂凌晨 3點45分盤問結束,趙明福既是自由身,而且自願選擇在14樓等候天亮,反貪官員當然沒有責任和義務去保障他的人身安全。換句話說,趙明福在那段時間內墜 樓,不但與盤問的反貪官員無關,反而要自行負責!

事實證明,趙明福已經擇定吉日奉子成婚,單是有在未婚妻和未出世的孩子份上,他就算苟延殘喘,一息尚存,都會盡可能保住生命,那有輕生之理?他是反貪委員會請到總部協助調查雪州行政議員濫權撥款案件的證人,並非嫌犯,既知無罪,又何需畏罪潛逃?

有人寧可活生生燒死在十多層的高樓上,也不敢跳樓逃生,趙明福應該也知道,從14樓墜下,必死無疑,更加不會貿然犯險。

警方終於找到趙明福的手機了,它不在他的身上,當然跟其他私人物件一樣,都留在14樓裡,只可惜,它頂多能夠告訴警方何時何人打過電話找他,以及最後接聽電話的時間。

其實,單憑警方的經驗,也可以看出一點他殺的端倪,趙明福的私人物件在當天凌晨3時余盤問完畢,自是物歸原主,手機一時找不到另當別論,然而,趙明福臥屍之際,卻是身無一物,東西還在反貪官員保管中。

反貪委員會派華裔官員前往喪居弔唁,既有內疚,亦屬禮儀,但是,納吉首相特派政治秘書胡逸山慰問死者家屬,卻是前所未有的做法。事屬非常,當然需要非常的解讀。

我对最后一句评语:猫哭老鼠假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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