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4日星期日

转载--无语问苍天2

1. 声援·请愿
●南洋商报2008/09/13 18:18:36

商联会钟廷森:放人,给人民一个合理的交待!

律师公会:内安法令不民主,即刻放人!

亚洲人权观察组织:勿让“马来西亚原本就脆弱的声誉,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

大马人民之声:无限期,无审讯扣留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极不人道。

全国新闻从业员职工会:高压手段逮捕记者为恐吓媒体的行为!

留台联总:平面媒体透过记者据实的报道,提供读者知的权力,并无触犯法律。

华总林玉唐:内安法令扣三人,损国际形象,吓走外资及打击国家经济。

陈云清父母:女儿要家人不要担心,她是家人心目中勇敢的女生。


2.
郭素沁被捕原因:参与引起不安活动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7661 独立新闻在线

日期/Sep 13, 2008 ■时间/04:48:30 pm ■新闻/家国风云 ■作者/本刊曾薛霏撰述

民主行动党市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遭警方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逮捕后,其律师团和家人迄

今都未能会见她;不过律师团获知她被捕的原因是郭素沁“参与足以引起种族和宗教不安的活

动”。

郭素沁的代表律师之一哥宾星(Gobin Singh,右图)透露,郭素沁昨晚被捕后即被带到吉隆坡旺沙玛朱(Wangsa Maju)警局,律师团于凌晨二时左右抵达警局,多次向警方表达会见郭素沁不果;后来,郭素沁由一辆白色货车载走前,向他们挥手致意。

哥宾星今早在雪州八打灵再也民主行动党总部记者会结束后对记者说:“我们只能凭她的挥手和微笑,诠释她的情况应属良好。”

今早,由卡巴星、哥宾星和山卡拉(Sankara Nair)组成的律师团到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要求会见郭素沁不果,不过,律师已获知警方逮捕郭素沁的原因,因此律师团今日将商议应对行动,初步方案是致函警方求见郭素沁,并希望在下周一向吉隆坡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

哥宾星说:“警方给我们的理由是,她参与足以引起种族和宗教不安的活动。这是很一般的说法,也没有说明什么具体事件,所以我们认为这是恶意扣留,我们会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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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为止,郭素沁的家人、律师都尚未与她会面。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也促请警方马上让郭素沁的律师、家人和党同志会见她。

也是蒲种区国会议员的哥宾星出示一封金銮镇居民的投诉信,要求身为金銮镇州议员的郭素沁向该区回教堂反应,回教堂祈祷、讲座会声量过大,影响他们日常作息。该信件共有189位居民连署。

哥宾星表示,居民只是将投诉信寄给郭素沁,就如他的蒲种国会选区一样,居民也会将投诉信寄给他。更甚的是,连回教堂也否认郭素沁企图阻止回教堂祈祷的声量,为何警方仍要逮捕她

他认为,其实警方可以传召郭素沁录口供了事,根本无需动用《内安法令》扣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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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我自觉无法下评论,也不知道要如何表达此时的心情。


1 条评论:

JY 说...

与其说内安法令是为了对付威胁国家安全的“滋事份子”,不如说是执政者用来威胁、绑架他人,却合法的手段。
太简单了!原来,滋事份子=反政府人士。
原来,报导“寄居论”比发表“寄居论”更大罪!
原来,政府〉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