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5日星期五

这叫做百折不屈?

如果有人在今天早上8.30听过Jamal先生在Aifm 电台“名师早点”的节目发表的论点,不难发觉针对这几天纷纷扰扰了全马来西亚的“寄居论”的“感受”,Jamal是在替阿末叫屈。他的论点概括起来有:
1. 这寄居论其实并没什么大不了,却在华基政党尤其是马华和民政的炒作下,闹得一发不可收拾;

2. 马华和民政的炒作主要是308的恐惧症作祟,两者希望借此机会赢回点华社对他们的信心;
3. 言论中提及去年黄明志事件,相提并论之下,给人的感觉是“彼此彼此”,何必大做文章;以及
4. 各人有言论自由,用煽动法令对付阿末就等于钳制说话的权力。
当然,这是我的听后感。如果有人觉得不对,欢迎提出对Jamal言论的感受。

我的反驳是:
1. 寄居的意思是在外地或他人家里居住。请问马来西亚华人都是过客吗?何谓非公民?何谓公民和公民权?何谓在地出生者(即1957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而不需公民权证书者)?
2. 若说是炒作,也是炒之成理!马华和民政就是向来被巫统认为是寄居在巫统的家里的寄居蟹,最后不得不大声表态他们和巫统原本是平起平坐才对,只有兄弟相称,没有主仆之分!

3. 把黄明志事件和阿末寄居论来比较,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巫统高层根本是喊打喊杀,甚至非要小黄的命不可。那为什么过了十天,当事人却杳如黄鹤,巫统高层如贵为全民首相的阿都拉起初也只是表示会“劝告”阿末而已,后来才无奈到由副手出面应酬一番······其余的就不须提了。
4.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确实没错,可是如果对方的说话是不对的,难道也任由他“黑白讲”吗?

假设有人说;“从前有一只马从西亚跑到这儿来,当时没有人看过马,认为此现象是吉祥的迹象,就称这个地方做马来西亚。”,我们明知道这是瞎掰的,难道我们为了“言论自由”,甚至“公道自在人心”,就不该斥责这种不尊敬马来西亚国土的妖言吗?

道歉真的很难。
道歉真的很难!
道歉真的很难?
道歉真的很难,那就不道歉。!?

道歉是勇气的象征,因为知耻近乎勇,何况是在一个多元社会里。不知Jamal先生以为然否?

完稿前,电视台播报阿末出现了,他坚持不道歉,而且还有槟州13巫统支会“挺”他。此时,报章也刊登马来西亚前首相马哈迪的“为何要道歉”(马哈迪的失忆症越来越严重,也许是老人痴呆症的症状吧,见以下马来前锋报报道)。我想,他们都坚持一个理念:百折不屈。当然我的同事说:贴切一点是“死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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