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7日星期日

中文疑云

星洲日报2月17日国内第18版刊登马来西亚拉曼大学中文系系主任林水檺博士的谈话。林主任提及毕业自中国和台湾中文系的马来西亚人无法顺利入读拉曼大学的中文系硕士班,因此呼吁马来西亚高等教育部批准该大学中文系直接录取毕业自台湾著名大学中文系的马来西亚学生进修中文系开办的硕士班。
这里暂且不谈马来西亚公共服务局鉴定文凭资格的谬误态度或偏差。从林老师的谈话中,我对两件事情特别感到迷惑:
1。文中提到曾到中国或台湾深造的马来西亚学生难以顺利到拉曼大学进修中文硕士学位。若把台湾的问题暂且搁置一旁,就中国一方来评论,我看不出高教部不批准的症结所在。据说马大已经有来自中国的学生修读经济本科学位,Mahkota去年就来了一批就读。而拉曼大学以外的私人大专如汝来学院、英迪大学等几年前开始就有来自中国的学生就读。换言之,他们都是以中国的高考文凭(对不起,不很肯定)来马来西亚进修文凭或学位的。也就是说:他们的学术资格应该是所谓的
“相等于”,并不需要持有如SPM文凭。这情况就好比在拉曼学院深造的学生(如在School of Business Studies就读)毕业后可以拉曼学院的证书继续到拉曼大学进修学位一样,不一定得有马来西亚高等学校文凭(STPM)。如果我的推断没错,那么即使中国、台湾采用的大学学位“分级制度”(美国制)和马来西亚的(英国制)不同,高教部应该可以让拉曼大学采用“相等于”的方法来录取毕业自中国的马来西亚学生啊!更何况拉曼大学属于私立大学,高教部更加不应该限制“私人”的发展。马来西亚想成为东南亚教育中心,若不能开放国立大专的录取自由权,就应该让私立大专来圆梦!

2。文中也提到马马来西亚的马来亚大学(马大)至今未批准硕士生使用中文写论文。自从2006年发生马大中文系前系主任苏庆华副教授被认为据说是发表“误导性”言论,而不被续任的事件,并在被委任的张丽珍副教授的领导下“重组”中文系、马大与中国几所著名大学签署备忘录,甚至马来西亚高教部承认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中文系学位(
也等于说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老师的资格、地位是受肯定的,这两所大学的老师理应可以被邀请批阅论文--他们的学术水平是符合专业条件的)之后,我一直认为在马大中文系进修硕士学位自然在选择中文作为书写论文是必然的、顺理成章的。即使碍于修订条规可能需要一点时间,不过事在人为,所以“用中文写”理应不是很大的敏感问题(--这里延伸出来的会是为何中文永远是“敏感”的?)。更何况想进修中文的到目前为止还不是很多,如果在“过渡”时期所有申请者都当作个案处理,难道不行吗?个案这个词常常被政治人物、教育界高层如大学管理层引用来解释他们自身的所作所为,所以如今个案拿来用在学生身上就不行吗?我相信林水檺老师的谈话是有根据的、是绝对可信的,就不知道最近还有没有申请进修中文系硕士或博士(想像应该更不可能会被批准)学位者当申请用中文书写论文时被“公式化”地拒绝呢?到底这件事应该问中文系系主任还是文学院院长还是大学副校长(学生事务?)还是校长还是高教部高层?

记得马来西亚教育部部长曾说过增建华小不是敏感的问题,那么马来西亚高教部部长会认为中文的发展是个敏感的课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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