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根据报道,態度行动16自2008年1月31日展开以来的前后10天,共有120人车祸死亡,这数字与去年同时期比较减少31人或20%。根据交警提供的资料显示,全国在过去10天共发生1万203宗车祸,如果与去年同期的1万603宗车祸比较,也少了400宗。
这的确是2008年好的开始,好的消息。
死亡人数减少的因素有:1。警方执法奏效:警方在去年开斋节態度行动中吸取经验与继续延用有效的措施;和 2。公眾配合行动:公路使用者改变驾驶態度,注重道路安全。
我想起南北大道。经常在南北大道奔走的驾驶人士如果在晚上开车应该发觉除了在交通枢纽地带,大道两旁并没有街灯。要是遇到下雨,嘿嘿,有你受的了。很多时候,车祸也就发生了。记得几年前,有人提起这件事,而南北大盗的回复是设置街灯并不是他们的责任。换言之,南北大盗认为有了街灯,必定要付电费,既然他们没有义务装置街灯,当然就不必把钱“乱乱花”;从另一角度看,如果南北大盗装置街灯,那么谁付电费呢?如果叫过路者付,从来不在晚上在南北大道上开车的人岂非要大喊不公平?如果在街灯亮起的那一秒到街灯熄的那一秒行驶大道的人士才需要多付,那么要如何计算呢?是否等到电费单来了,才向过路者收费呢?噢,伤脑筋!所以,南北大盗不装置街灯是有理由的,不能怪他们!(?)
在大道上装街灯很难吗?是安全重要还是盈利重要?是人命有价还是电力宝贵呢?马来西亚的政府或者交通部为何噤若寒蝉,还是已经束手无策了呢?如果南北大道变成星光大道,那该多好啊!(会只是童话吗?)
又:总是觉得大型车辆如货车、拖拉机的车尾红灯看起来很小,灯光也不够光亮,这会不会是公路车祸时常牵涉了大型车辆的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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