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

叫人心寒--论“只有执政党才能获得拨款”

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务大臣基尔在2 月18日表示在1999年每名雪兰莪州国阵议员只能获得5万令吉的拨款,如今已增加至50万令吉,其中有超过45%作为学校拨款用途。他扬言只有国阵议员才能享有这笔拨款,以协助其选区内的学校发展。

言下之意,如果人民要有种种便利好处,只有选国阵。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言论。我们须知道马来西亚全国大选采用的是简单的多数票(即使是一张)方案来决定胜败的。依照基尔的说法,A区如果由国阵议员获胜,而国阵议员和对手所得的选票刚好是51:49,A区会有50万令吉拨款;B区如果有在野党获胜,而在野党议员和对手所得的选票也刚好是51:49,B区将不会有50万令吉的拨款。这是哪门子的学问?请问:B区的人民不是没有支持国阵呀!B区的49%选民为何不能享有发展的便利?吊诡的是A区的49%选民其实没支持国阵却可以享受拨款。若要求公平、公正(只是国阵标榜的口号,当然业是大家都向往的目标),那么是否要找出来区里谁支持国阵的才可以得到糖果/红包之类的呢?可是谈到学校拨款,棘手的是学校里的家长、老师、校长等都是支持国阵的吗?尤其是家长,如何确保他们都是国阵的粉丝?是否要求家长填表格说清楚到底他们的票投了给谁?再说,如何确保区里哪一户人家封阿都拉为偶像,哪一户是林吉祥的忠臣,哪一户是安华的拥护者?如何确保一户人家里,有投票权的都全部支持马来社会称为风流财子的哪级呢?……到最后如何确保只有真正选国阵的才享受拨款好处呢?

从政者的言论反映了他的思维、他的人格、他的肚量。国家的钱都是大家,不管是执政党党员,还是在野党党员,还是独立人士,贡献/打拼出来的。简单一句,税收是大家,不管是执政党党员,还是在野党党员,还是独立人士,都要付的。因此,一旦大选过后,执政的那一方还是要照顾全民(这可是马来西亚首相领导的国阵的 visi 和 misi),公平来说,任何议员,不管是执政党的,在野党的,还是独立人士,都必须也有权获得相同的拨款来发展他的选区。
接下来的日子,就由那一区的各政党党员好好向选民表现他们各自的服务素质,以期来届大选,该区选民考虑让现任的议员连任,还是投向他的对手。

否则,在野党党员当选的选区的选民有必要赋税、应该赋税吗?

我叫你答: 为什么 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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